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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2023年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办法 (B类)

南开大学2023年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办法(B类)


南开大学为中国教育部委托的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自主招生单位,直接遴选和招收优秀的国际学生来华学习。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的介绍:

https://www.campuschina.org/zh/scholarships/indexdp10040.html

https://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122933.html

一、可申请学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身心健康且无犯罪记录的非中国籍公民。

2.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我国的学士学位或与我国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我国的硕士学位或与我国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不得学习本国语言或英语、法语等第三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5.同一学习时间未获得中国各类政府、机构或企业的奖学金。

三、申请时间

2022年11月1日-2023年2月15日

四、可申请专业、学制介绍

请参考《2023年南开大学国际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申请步骤

1.登录南开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信息填写:

https://nankai.at0086.cn/StuApplication

2.登录“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

(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完成信息的上传和提交。(留学项目种类,请选择B,受理机构编号,请填写南开大学代码10055)

注意:请确保所有信息与步骤1.信息一致,如有冲突,以步骤1.信息为准!

3.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及奖学金申请结果。

4.及时回复我校邮件,与我校确认奖学金事宜。

5.如被我校拟录取,请务必于2023年3月31日之前登录“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上传预录取通知书。

六、考核与录取

申请人通过材料审核后,院系将根据申请者的教育背景及报考专业,决定是否增加笔试或面试。具体考核方式、内容、时间关注后续通知。

录取后学校将对申请人信息和材料等进行复核,如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奖学金资格。

奖学金资格由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CSC)最终确认授予,结果于每年7月前告知。

七、补充说明

1.奖学金获得者不按我校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的,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2.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和学习专业。

3.奖学金期限为录取时确定的学习年限,学生来华后原则上不予延长。

4.奖学金获得者须按规定参加每年的奖学金年度评审。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么向卿,李丹(Yao Xiangqing,LiDan)

联系电话:0086-22-23508686、0086-22-23508825

邮箱:nkadmission01@nanka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