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

首页 | 奖学金 |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

         为满足国际社会对日益增长的中文教育类人才的需求,促进世界各国中文教育的发展,助力国际中文教育人才的成长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聚焦培养合格的海外中文教师。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部分汉语考试考点,外国相关教育机构、高校中文师范专业/中文院系、国外有关中文教学行业组织、中国驻外使(领)馆等(以下简称推荐机构)可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中文教师到中国大学(以下简称接收院校)学习和进修汉语国际教育及相关专业。

  •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
  • “一带一路”本土教师提升项目


    南开大学2023年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办法

    一、资助对象

    1. 非中国籍人士;

    2. 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 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4. 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5. 年龄为16-35 周岁(统一以2023年9月1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45周岁,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 25周岁。

    二、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申请类别

    资助期限

    申请截止日期

    申请条件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

    2023年 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2年

    5月15日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五级)210 分、HSKK(中级)60 分。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本科生

    2023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年

    5月15日

    具有高中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四级)210分、HSKK(中级)60 分

    一学年研修生

    2023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11个月。不录取享受过同类奖学金的申请者

    5月15日

    1.不录取享受过同类奖学金的申请者。
    2.国际中文教育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三级)270分,具有HSKK成绩;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等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四级)180 分、HSKK(中级)60分;汉语研修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三级)210 分,提供 HSKK 成绩者优先。

    一学期研修生

    2023年9月、2024年3月入学,资助期限为5个月

    2023年9月入学截止日期:5月15日
    2024年3月入学截止日期:11月15日

    1.不录取护照上有 X1、X2 签证者。
    2.国际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等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三级)180 分,具有HSKK成绩;中医、太极文化方向,具有HSK成绩,同时提供HSKK成绩者优先。

    四周研修生

    2023年7月或12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周

    7月入学截止日期为:4月15日
    12月入学申请截止日期为:9月15日

    1.不录取护照上有X1、X2 签证者。
    2.汉语研修、中医、太极文化、汉语言+中国家庭体验等方向,具有HSK成绩。可由推荐机构组团进行报名,并事先联系接收院校确定在华学习计划,提前报中心审批,每团 10-15 人
































    三、办理流程

    1.即日起申请者首先在南开大学网站报名申请(https://nankai.at0086.cn/StuApplication/Login.aspx)并缴纳申请费用:硕士申请费:人民币600元;本科申请费:人民币400元;进修生申请费:人民币400元

    2.2023年3月1日后,申请者再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网站(http://www.chinese.cn)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板块,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南开大学);在线提交申请。


    四、审核和录取

    1. 学校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通过材料审核后,院系将对申请者进行面试,具体时间以申请学院通知为准。初审和面试通过者,学校方予以录取。

    2. 学校对获得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在奖学金申报平台上进行推荐,语合中心对被推荐人进行专家评审,审核通过者,获得奖学金资助。

    3.  语合中心在6月份以后公布奖学金评审结果。

    4.  奖学金获得者与我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cis.chinese.cn)。

    5. 学校颁发录取通知书和签证材料,奖学金获得者按我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五、奖学金资助标准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四周研修生除外)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一般为双人间。

    生活费按月发放。本科生、一学年及一学期研修生发放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月;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生为3000元人民币/月。

    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我校统一购买。


    六、关于在职中文教师和汉语桥获奖者

    1. 在职中文教师

    在职中文教师申请各类奖学金,可提供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免提交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

    2. 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目标接收院校提交申请材料。

    如有问题,请咨询 chinesebridge@chinese.cn。

    七、其他

    1. 相关专业培养方案与教学课程,可咨询目标接收院校。

    2. 申请者须了解目标接收院校的具体招生条件及报名截止时间,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3. 学历生须参加年度评审,详见《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

    4. 相关入学等事宜,请及时联系南开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5. 入学体检不合格、中途退学、及未经许可不按时报到、休学等情况,取消奖学金资格。

    八、联系方式

    南开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电话:0086-22-23509646/8825

    网站:https://sie.nankai.edu.cn

    邮箱:nkadmission01@nankai.edu.cn

    微信公众号:NKUISO

    地址:天津市卫津路94号国际教育学院400办公室;邮编300071

    附: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一、与所有申请者有关的证明材料

    1. 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 HSK、HSKK 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 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二、与学历生有关的证明材料

    4. 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5.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博士须提供两封相关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提供中文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6.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 导师的推荐信。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资助。

    三、在职中文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四、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五、申请者还须提供接收院校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