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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教委〔2016〕20 号)进一步做好教育对外开放,推进天津市外国留学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吸引更多品学兼优、对我友好的外国留学生来津学习,提升天津市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的通知精神和相关内容,“2019 年南开大学天津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正式启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本科生 20,000 元人民币
硕士研究生 30,000 元人民币
博士研究生 38,000 元人民币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已在校正常注册学习的自费外国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并且该生上一年度没有申请过休学、保留学籍或延长学制。
2.申请人须表现良好,在校内无旷课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在校内外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行为。
3.申请人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申请人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优秀。
4. 申请人当年没有享受任何其他形式的奖学金。
三、申请程序及要求
1. 申请程序
(1)学生根据通知要求进行申请;
(2)学院择优进行推荐;
(3)学校对学院推荐人选审核;
(4)公示获奖名单;
(5)最终确定名单将在 8 月底公布。
2. 申请材料
(1)《天津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1,不可手填、单面打印并由本人签名);
(2)护照首页复印件;
(3)上学期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4)推荐信(附件 2);
(5)居留许可复印件;
(6)健康证明(附件 3);
(7)在学证明(教务处开具);
(8)HSK 证书(两年有效期内)、其他获奖证书等辅助材料。
附件一. 天津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二.南开大学“天津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推荐表.docx
附件三.健康证明.docx
请申请人 4 月 24 日(星期三)17:00 之前提交给国际学术交流处留学生办公室
八里台校区爱大会馆 A101 或津南校区专家公寓 503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23508825
国际学术交流处
2019年4月8日